根據客家基本法,客家人口達 1/3 以上的鄉鎮市,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,應加強客家語言、文化與文化產業的傳承及發揚。依客委會105 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,推估符合客家基本法定義的客家人口數達 453.7 萬人,佔台灣 2,349.2 萬民眾的比例為 19.3%。花蓮縣客家人口比例為 32.4%,在全國排行第 5,客家人口比例 1/3 以上鄉鎮亦有 8 個,佔全縣 6 成(花蓮縣共計 13 個鄉鎮市),為台灣客家族群集中的 3 大區塊之一(其餘二者為桃竹苗、高屏地區),花蓮縣轄內客家重點發展區為:花蓮市、吉安鄉、壽豐鄉、鳳林鎮、光復鄉、瑞穗鄉、玉里鎮、富里鎮等 8 鄉鎮市。另外,新城鄉客家人口比例約 21.76%,新城鄉雖未達客家基本法 1/3 的定義,但隨著人口的增加有逐年升高的趨勢,未免遺珠之憾,在「104 年花蓮跨域整合規劃計畫-大家共下鬥等來~洄瀾」及「花蓮縣浪漫台 9 線客家文化生活廊道計畫」均已將新城鄉納入計畫範圍。